不少細心的朋友發現,香港保險計劃書中列有“身故賠償”和“現金價值”,兩者同時又都包括“保證”和“非保證”兩個部分,隨著保障期的延伸, “非保證”所佔比例越來越高。那麼,這個“非保證”會不會嚴重影響投保人的利益呢?
今天,小二就是專門來給大家送上一顆定心丸的!
一、香港保險的“非保證”收益每年都可以部分落袋為安
香港保險的“非保證”部分主要是有兩部分決定的:歸原紅利和期滿紅利。其中歸原紅利會進行每年一度的派發,派發之後保證可得,只要保險賬戶中有紅利餘額,投保人就可以隨時提取。而期滿紅利則是每年公佈預期金額,這部分金額會隨保險公司投資收益而上下浮動,且只有在退保、理賠時才可以提取。
二、香港保險的歷史收益數據基本與計劃書一致
香港保險的“非保證”收益一般是按照保險公司過往的收益水平進行計算,根據保險公司的收益狀況變動而變動,“非保證”的金額既可能低於,也可能高於預期收益。根據保誠更美好1995年-2015年長達20年的分紅記錄,實際紅利收益相比於計劃收益,浮動區間為-1.82%-12.4%,且僅有4年為向下浮動。
其實,大家常見的許多理財產品也都是“非保證”收益的,甚至銀行理財、餘額寶都是如此,但這並不影響它們收益的穩定性。
過多的保證,也意味著過多的束縛,會阻礙保險公司合理配置保單資產和規避風險,也就無法帶來更高收益的可能性。我想如果香港保險既有超高的收益,又能向投保人全部保證,那麼,可能更需要大家擔心了。
本文來源 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