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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給孩子買保險很上心?要優先為家庭支柱投保

給孩子買保險是很多家長很上心的事情,不過你有沒有先為自己投保呢?從投保順序上講,應優先為家庭支柱投保,之後才是投保沒有經濟能力的孩子。

“朋友最近給我推薦了一款終身重疾險還挺好的,一是渠道價格便宜,能比外面銷售的同類型產品保費打9折,二是保障全面,涵蓋的險種比較多,一經確診就能理賠,不必等到治療後才賠付。我在考慮給我女兒投保一份,這樣她無論什麼年齡都能有保障了。”孫先生今年31歲,4年前喜得千金,他一直視女兒為掌上明珠。本以為他對這款保險產品產生興趣是想給自己投保,原來是在為女兒考慮。

像孫先生這樣的父親、母親還有很多,有些父母在寶寶剛一出生時就為他考慮起保險保障來,其中有些還會考慮終身壽險、終身重疾險等長期險種。而當被問到自己有什麼保險保障時,則可能一片空白,或只擁有最基本的社會保障。

實際上,這正是我們在保險投保時陷入的一個誤區。我們會很重視我們最愛的家人,我們的孩子,但這並不意味著你需要率先為他投保。在家庭成員的投保順序上,將孩子排在首位,而家庭支柱排在次位甚至被忽視並不是一種正確的做法。這可能無法發揮保險真正的作用和意義。

了解保險的作用

我們為什麼需要保險?
壽險的賠付是在被保險人身故後發生的,它帶來的是經濟上的安慰;健康險的賠付是被保險人身患疾病後進行的,有些是在就醫後對已發生的花費給予補償,有些則對即將要出現的大額開支比如手術費、住院費等先行給付;而養老保險則是在我們年邁、收入水平降低時,可以定期、定額獲得多一些的經濟補貼。因此,所有的保險保障並不能幫助你以及你的家人躲避風險,人總有生老病死,保險的作用在於風險來臨時,內心不安、焦慮、傷感時,經濟上能有保險金的支持,不至於腹背受挫。

了解了保險的作用,你就能明白投保的意義。你的這個舉動最終保障的是受益人,也就是保險金給付的對象。他可能與被保險人是同一人,比如在健康保險、養老保險等險種上,被保險人就是保單的賠付對象。而對於將身故風險作為保險責任的壽險、意外險來說,受益人則不是被保險人,而可以是投保人或是其他第三人或更多人。因此如果是為孩子投保壽險,那麼真正保障的並不是孩子本身,而是受益人。也正因為這樣,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保監會對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險限額有所規定。

家庭支柱最應受保
誰對家庭經濟當下及未來的貢獻最大,就最應該成為受保險保障的人,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家庭支柱”。

因為當家庭主要經濟收入來源不幸身故或是健康狀況亮起“紅燈”時,依賴其生活、受教育的家屬會面臨經濟上的困難。不僅收入可能斷流,還會面臨高額的醫療、護理等開支。而倘若事先安排了保險,家屬的生活便能獲得解決。這就是保險所能做到的,也是保險的初衷。身為父母,身為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為自己購買保險,其實是對孩子的一份保障。

在絕大多數家庭中,孩子並不是主要的經濟來源,所以從投保順序上說,應該先保大人、保有經濟收入能力的人,再考慮孩子。在保險產品的選擇上,也應該以防止大額開支為先,比​​如投保一些健康類保險,來應對可能的醫療花費。

這里特別提醒一下,由於通常的生命週期是個很漫長的過程,因此沒有必要在孩子幼年時就為他們購買終身型產品。

本文來源 搜狐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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