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需要危疾保險?

林小姐現時廿八歲,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工作要求她經常出差。她有感因為工作忙碌和年紀漸大,健康每況愈下,近年更成為了乙型肝炎帶菌者,所以向筆者查詢健康保險的資料。

住院與危疾 保障大不同

林小姐的公司為她提供了住院保險的福利,雖然她明白公司的保險在她離職後便不會繼續生效,但她在資金有限的前提下,就不會考慮自己購買額外的住院保險了。筆者了解她的考慮和財務情況後,便建議她購買一份危疾保險了。

住院保險是保障投保人在住院期間的開支費用,就算是如盲腸炎等不致命的疾病也可引發賠償,並以實報實銷方式計算賠償金額;危疾保險則是針對受保人萬一患上重病,需要長期「抗戰」時,可獲得一筆過的賠償,以支付受保人的醫療及生活開支。林小姐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同時擁有兩種計劃,可讓她得到更周全的保障。

受保疾病非以量取勝

市面上的危疾保險,保障的危疾範圍均有所不同,多以30至50種危疾保障為主。但所謂「一分錢一分貨」,保障的疾病愈多,保費通常愈高,但受保疾病種類愈多,未必代表愈好。以某保險公司2012年首6個月的危疾賠償個案為例,賠償原因約有80%為癌症;而癌症、心臟疾病及中風這本港三大主要危疾,共佔賠償原因約90%。而市面上大部分保單均承保以上三大疾病,所以投保人除了憑『量』去選擇危疾計劃,亦應同時衡量保費和其他保障條款。

危疾保障不分地區 應急錢卻不可不備

林小姐問,「我經常到外地公幹,假如我在當地遇上意外,雙眼完全失明,可否獲得賠償?」林小姐考慮周到,其實大部分危疾保險的保障範圍沒有地域限制,只要受保人一經確定罹患受保範圍中任何一項危疾,便能獲得賠償。但筆者提醒林小姐,危疾保險大都設有等候期(一般為60至90日),保障要在等候期完結後才正式生效,另外,由於保險公司一般在證實投保人患病後才開始索償程序,手續需時,故林小姐宜準備充足金額作應急之用。

大小疾病都要申報清楚

林小姐在投保前已被診斷為乙型肝炎帶菌者,她認為乙型肝炎並不算什麼大病,問筆者可否為免麻煩而不向保險公司申報。當然不可以!保險公司可因投保人沒有披露健康資料而拒絕賠償,假如林小姐在購買危疾保險後三年,被診斷患上乳癌,雖然乳癌和乙型肝炎似乎沒有直接關係,但由於投保人事前沒有申報的資料屬於重要事實,可能改變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費的承保決定,所以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資料來源:
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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