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癌險值得買嗎?
這十幾年來,防癌險一直是相當熱賣的商品,原因不外乎是它常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平均約每三人就有一人罹癌。最重要的,當家中出現罹癌患者時,常常會讓整個家庭的經濟陷入困頓,所以才會造成不少人對防癌險趨之若鶩。可是,防癌險對癌症所帶來的龐大醫療支出,真的有很好的轉嫁功效嗎?
在現代保險雜誌第268期的〈名醫診斷防癌險〉這篇專文內的小標就提到:「治療才給付的保險 不夠」。原因有以下兩點:
1、手術、放化療後病人仍需要時間休養,無法馬上回到職場,但沒治療即沒理賠的防癌險就幫不上忙了。
2、有些項目不見得能真的理賠到,或是理賠的太少。理由可能是因為有些防癌險不賠癌症的併發症,或是放化療只賠住院期間,或是新式手術自費太過高昂。甚至,近幾年常聽到的標靶藥物,目前通常(但可能有特例)也沒有防癌險會因為你使用標靶藥物就特別理賠這一項。
因此,如果你真的擔心罹患癌症後所帶來的龐大醫療支出,小薛認為真正能夠有所幫助的,其實應該是實支實付醫療加上一次性給付夠高的防癌險或重大疾病險。
在住院治療的部份,實支實付醫療險能夠派上用場,不管是病床費、手術費,甚至是住院期間使用的標靶藥物,也能以醫療雜費來申請理賠。
只是,有些放化療以及標靶治療未必需要住院,實支實付醫療險就較難理賠到,這時則依靠一次性給付夠高的防癌險或重大疾病險的理賠金來應對。因為,在相近保費下,按療程來理賠的防癌險要能夠賠到純一次給付的防癌險或重大疾病險的額度,恐怕難度是相當高,因此實務上前者往往不如後者實用。而手上有了一大筆理賠金,不管是要應付放化療、標靶藥物,甚至選擇中醫治療,都會比按療程理賠的防癌險好用。
不過,小薛也不能說這樣的規劃組合就一定沒問題。舉例來說,大腸癌的標靶藥物「爾必得舒」光一年可能就需要240萬費用(健保不給付),但防癌險或重大疾病險的一次性給付要規劃到240萬……恐怕保費也不便宜,而且天曉得這種藥物要用多久。
總之,不管你預算有不有限,在面對癌症風險時,都應該先以實支實付醫療與一次給付高的重大疾病險來做規劃,真的預算多多,才考慮加買以治療為理賠標準的防癌險。(不過小薛個人覺得,真的有預算買防癌險,不如把一次給付高的重大疾病險拉更高,這樣比較實用。)
在實際規劃上面,小薛建議住院30日內醫療雜費的額度至少要有10萬以上,甚至最好是能達到20萬以上的水準。至於一經確定罹患癌症即一筆給付的重大疾病險或防癌險,則建議至少有100萬的水準。
當然,小薛這裡仍然還是比較推薦選購定期重大疾病險或防癌險會比較好,雖然年老時保費會貴很多很多,但趁著年輕時做好保障、好好存錢,等到年老時有足夠的資產來應付風險,其實才是最務實的作法。有興趣的可以參考這篇〈重大疾病險介紹:能主約出單的定期重大疾病險〉。
但是,如果你真的還是想買終身的,那小薛會建議買終身的重大疾病險就好,以治療為理賠標準的防癌險就別買終身的了,所持的理由不但是因為覺得前者比較實用,另一個理由則是,萬一幾十年後癌症治療變的和現在很不一樣的話,保費不就變成繳心酸的了?
資料來源:
小薛的金融保險世界